数学学院学生会改革公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 9号),支持和引导我院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数学学院学生会积极响应,进行深化改革,特此将数学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一、明确职能定位
数学学院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
二、改革运行机制
(1)数学学院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1名,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处理日常工作。学生会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不设主席、副主席,由学院团委从主席团中提名产生
(2)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不超过30人,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各部门负责人1-2人。
(3)学生会未承担宿舍检查,校园督察。食堂检查等职能。
(4)合并部分部门:学习部与科技实践部合并为学习实践部,文艺部与体育部合并为文体部
(5)数学学院院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指导。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6)院学生会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精简活动数量,提升活动质量,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突出学校特色、彰显学校文化、弘扬校训精神、满足同学需求的活动。
(7)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外,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三、明确遴选条件
(1)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2) 学生会工作人员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满足上述(1) (2) 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
四、严格遴选程序
院学生会主席团由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由各班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委(团总支)同意,由学院党委(党总支)确定。执行主席由学院团委从主席团成员中提名产生。.
五、规范召开代表大会
(1)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2)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向院学生代表大会公告,并经学院党委(党总支)批准,报校学生会备案。
六、坚持从严治会
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
七、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1)院学生会干部评议会由学生代表、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院团委(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代表和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
(2)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3)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