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选聘2017-2018学年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6日 00:00    浏览次数  
   

为了强化我院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的服务与管理,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现进行学生助理岗位空岗选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2016级辅导员助理1名(从16级选聘)

2017级辅导员助理1名(从15级或16级选聘)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品行端正,做事公平公正,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2.学习成绩优秀,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能保证有一定的学余时间和精力从事岗位工作;

3.性格活泼开朗,身心健康,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好的口碑与威信;

4.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强,严于律己;口头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能正确处理与他人、集体的关系。

5.能够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岗位要求

1.积极完成辅导员和学院其他老师下达的各项工作;

2.协助辅导员老师做好所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管理及学生事务处理工作;

3.定期向辅导员反馈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汇报学生的突发事件;

4.组织策划所负责本年级各班学生活动的开展,且帮助学生合理规划其学习生涯;

5.须从事一年(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辅导员助理工作,原则上不得中途离任、退出。凡离任、退出者,不予颁发辅导员助理聘书或开具相关工作证明。

四、工作待遇

1.辅导员助理纳入学生干部行列,德育分核算加分、年度综合测评及各种评优评先工作优先考虑。

2.学院每年评选优秀辅导员助理,并向学生处推荐与上报,颁发荣誉证书;

3.根据考勤与工作实际,领取学校岗位补助;

4.辅导员助理岗位是为党组织输送先进分子的阵地,对辅导员助理中的非党员的优秀分子,可优先给予入党培养、考察。

5.给予我院优秀辅导员助理开具学生干部工作证明,在就业时予以优先推荐,在考研、就业及公务员考试中按有学生干部经历认可。

五、报名与选聘方式

1.报名:9月6日-7日,本人提出申请,提交一份竞聘申请书,内容包括拟协助年级、联系方式、个人情况简介及对辅导员助理工作岗位的认识与工作设想。最迟于9月7日下午5点前将竞聘申请书电子稿发至邮箱289912111@qq.com,以姓名+学号为邮箱内容主题。

2.复试:通知进入复试的同学参加面试。由我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各年级辅导员组成评委团开展面试工作。

3.录用: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录用名单并公示,上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理学院

2017年9月6日

学院电话:61912116邮编: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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